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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igane | 30th Jun 2009, 19:23 | 09歐遊 | (17 Reads)

這次旅行,我和她各選了一個特別節目。我的特別節目是往羅馬看歐冠決賽,而她的節目就是往博洛尼亞學煮意大利菜。

博洛尼亞所在的emilia-romagna地區是prosciutto, balsamic vinegar, parmigiano芝士等著名意大利食材的原產地,也是tortellini和lasagne等意粉的鄉下。博洛尼亞的ragu肉醬,更是spaghetti bolognese和lasagne的靈魂。我們在海外常吃到的意大利菜式和食品,十之七八都源於此。來這裡學做意大利菜,便能夠學到很多平日吃到的菜式。

但最重要的是,這裡去羅馬很方便 emotion

我們參與的是全日的烹飪班:上午先到市場認識各種食材,午飯小休過後便到導師的家開始準備晚餐。選擇這個烹飪班,是因為每班最多只有四人,所以每人也有機會落手落腳參與做菜。雖然在三十多度高溫下做菜絕不舒服,但只看不做的話,倒不如在家看gordon ramsey。

早上十時,我們與導師raffaella和同班的美國母女會合之後,一行人便向著博洛尼亞的街市mercato di mezzo進發。第一站,就是售賣prosciutto, mortadella等的肉店。

這間店的prosciutto以原產地、豬隻品種、質素等分級,也有多種的其他豬肉產品。raffaella在這裡解說了好一會,但我只記得她一邊說我一邊在想:幾時有得食?

參觀過肉店之後,我們也去了蔬果店、意粉店和芝士店參觀。同行的美國女人非常喜歡parmigiano。我們還未走進芝士店,她便對女兒說著要買那幾種芝士回家、每種要幾多公斤云云。雖然這裡的芝士的確不錯,但澳洲邊境對奶類製品戒備森嚴,我等南蠻自然無緣帶芝士回家。

街市遊的最後一站,是一間出售多種balsamic的小店。

原來,在外國買到的balsamic,絕少是正宗貨色。balsamic有類似法國酒aoc的制度。能夠拿到標簽的balsamic最少有十二年歷史,並需依照傳統方式釀製,每瓶也只得二百毫升左右,折合價格比中價的紅酒還要貴。

我們在這家店試了十二年和二十五年的balsamic。二十五年的味道非常精彩,但濃得像焦糖糖漿,很難用來伴沙拉或者點麵包。十二年的好一點,但也濃得不太實用。我們問raffaella,她平日用的是什麼?

「那些什麼aoc的貴在包裝,用來送禮就好。平日用的話,我會買幾個高質生產商的無aoc產品。來,試試這個吧。」

最後,我們和美國母女,都買了三瓶無產地標簽的balsamic。自己在家用的,好吃便行了。要個那麼美觀的盒來也沒用吧。對嗎?

 

買完balsamic後,已經是十二時半了。午膳後,我們回酒店小休了一會。二時半再在同一地點會合,到raffaella的家做菜。

raffaella的家位於古城區另一邊,是一間非常寬敞的頂樓公寓。我們一行四人、她和她的女兒francesca一起在廚房,也一點不覺擠逼。raffaella待我們洗過手、戴上圍裙之後,便開始分配工作:一班女士負責切菜和準備甜品,而我就負責煮ragu。第一步,就是切洋蔥。

唔,之前我告訴她我不吃洋蔥,問她今晚的ragu可否不加洋蔥時,她只是給了我一個奇怪的目光。看來,這就是她的答案了。

完成了第一件工作之後,我們便開始做lasagne。在意粉店的時候,raffaella告訴我們,她幾十年來從未買過意粉。家中吃的所有意粉,都是她自己做的。看到她和francesca的技術之後,我們便完全明白了。如果你能在五分鐘內做出完美意粉的話,根本就沒有買意粉的需要。她女兒francesca把握力度的技術和塑造形狀的技巧,甚至比她更勝一籌。看著她靈活地舞動麵粉棍,我想起了打狗棒法。如果她生在幾百年的中國,她應是武林高手吧。

我的技術,當然和她母女差得遠了。她倆做十分鐘的工夫,我足足做了大半小時也做不好。下面的相片,便是raffaella為我修理我那片被壓得奇形怪狀的麵粉時攝的。雖然形狀不太好,這片麵粉做出來的意粉的味道絕對獨一無二。因為,那個熱得要命的廚房,令我出了滿頭大汗。當中數滴不及抹去的,都溶入了這塊麵粉中......

忙了差不多四小時後,終於是時候開餐了。下面便是我們的頭盤:

前菜大多都是不用煮的東西。左上順時針方向起,分別是類似天婦羅的炸西胡蘆花、五花腩煙肉多士、mortadella和另一種名字一時忘了的火腿與及芝士。當她們在談論做菜心得時,我只是一邊喝著prosecco,一邊吃mortadella。這裡的mortadella不太鹹、不膩又有肉香,果然是名不虛傳。i can eat this all day long......

接下來的,是一個地道的意粉。這種意粉有一個很過癮的名字:strangle the priest :-) 我不知道名字的來由,但這種有咬口的意粉,加上raffaella特別為我調製、絕無洋蔥的火腿青豆汁,實在太好味了。

之後上的lasagne和蔬菜批,便是今晚的主菜。這個lasagne,唔,雖然用洋蔥的ragu製成,但味道實在好得出奇。ragu的味道,竟然可以那麼的鮮甜,吃下去只覺輕盈、舒暢。我本來以為bathers的spaghetti bolognese是完美的。但和這個ragu相比,bathers那個肉醬又被比下去了。

吃主菜的時候,男主人marcello開了兩枝當地特產lambrusco紅酒來招待我們。lambrusco是偏甜的有氣紅酒,有些更有點像有氣利賓納。但我十多歲的時候和小提琴老師吃飯時,他便曾請我喝過這種酒。喝著喝著,我不期然的想到這位老師。聽說他幾年前離開了我的舊校,轉到一間有名的男女校當音樂總監。不知道他現在怎樣了?學生中有沒有像我當年那樣牛脾氣的牛皮燈籠?

吃完三碟lasagne之後(自己做又要好食,當然要捧場了),是時候上甜品了。當晚的甜品,是兩種口味的semifreddo。看raffaella做過之後,才發現這個類似雪糕的甜品原來非常容易做。下次有人來作客時,相信其中一道菜會是綠茶味的semifreddo吧。

飯後,marcello嚷著要我們來一杯digestif:raffaella特製的扁桃酒。她說,釀這種酒的扁桃,每年都只有一天能夠採摘。早摘或者遲摘,味道也會有所偏差。雖然這杯酒也不錯,但讓我選的話,我還是寧願喝前一晚在市內餐廳喝到的limoncello。那一杯limoncello的鮮檸味道,實在令人難忘。

 

我們在悉尼也曾參加過類似的烹飪班。那個烹飪班的主持的來頭也不小,做的菜也相當不錯。但是,她的烹飪班每班十多人,落手落腳的機會很少,和她交流的機會更少,學到的知識和技巧有限。raffaella的烹飪班,不但教授食材基本知識和幾個著名的基本菜式,也有充份的時間讓我們問問題和落手落腳煮食。我們回來不過幾星期,已經試過她教的食譜,也成功的做出了她的ragu。這個烹飪班,令我們有所得著,也帶來了學以致用的興趣。

因此,我也不介意在這裡為raffaella賣廣告:往意大利旅遊,又想學做真正的意大利菜的話,不妨找她上一課吧。

左起:raffaella, francesca, marcello

她的網址:http://www.bluone.com/


tzigane | 27th Jun 2009, 21:48 | 09歐遊 | (44 Reads)

歐遊第二站是布魯塞爾。來這裡,只有一個理由:我要在世界最佳啤酒的鄉下,喝最好的啤酒。

第一天晚上,她在酒店附近餐廳街千挑萬挑,終於挑了一間有點像太平館的舊式餐廳吃飯。坐下來,她還未打開餐牌,我便打開了酒餐牌,要看看這裡有什麼比利時啤酒。

在比利時的第一杯啤酒,應該喝什麼好?最好的老朋友chimay bleu?piraat?還是應該喝淡一點的啤酒?試試這裡的新鮮hoegaarden,還是leffe blonde?

殊不知,酒牌上有波爾多、布艮地、阿爾薩斯的酒,但一杯啤酒也沒有。她千挑萬挑,竟然挑了可能是全布魯塞爾唯一一間沒有啤酒的餐廳吃晚飯。

「我要喝海鮮湯當前菜,主菜就來一客白酒煮青口吧。我還未提到要走,她便向穿著純白西裝制服的侍應點了菜。「酒的話,喝pinot gris還是vouvray?

事到如今,我唯有也隨便的點了菜,和一瓶pinot gris。這家餐廳的菜著實不錯,比悉尼的belgian beer cafe要高幾班,下面這道豬手尤佳。不過,在比利時吃飯不喝比利時啤酒,總覺得有點不妥。

飯後,我們到了grand place附近的酒吧喝了幾杯。我喝了chimay bleu,也試了一兩種悉尼沒有的啤酒。但這間店遊客眾多,啤酒的選擇又不多,和在澳洲的酒吧喝分別不大。我肯定,這附近一定還有更好的地方。

相中是日間的grand place。後面的木欄,便是酒吧所在之處。

第二天早上,我們隨意的在市內四處走走。在教堂附近的小店午飯後,我們沿著一列的餐廳,向皇宮的方向走。走到大街前的街角,我瞄到側街內有間小小的酒吧。

「去喝一杯吧。她也來不及答我,我便拖著她走向這間小酒吧。

小酒吧裡面,原來別有洞天。穿過只容得下酒吧櫃枱的窄小門口之後,便是一個寬敞的大廳。大廳中間有一部鋼琴,被四週的古舊木制桌椅圍住。外面柔和的陽光,被天花的太陽窗和後面通往花園的落地窗門引進大廳。整間酒吧,洋溢著悠閑、寫意的感覺。唯一缺少的,應是個像norah jones的女孩,在鋼琴面前自彈自唱法文歌吧。

我著她坐下後,便到酒吧櫃枱點酒。小酒吧賣的酒,都寫在牆上和桌上。我的老朋友們都在其中,還有一大堆新相識。然後,我看到正在倒生啤的酒保,手上拿著的是chimay酒杯。

chimay. on tap.

我拿著一杯chimay和一杯kriek,走到她坐著的小角落。我放下啤酒,正想著喝一口之後,便要拿出手機,看看老闆有否回覆我早上向她發炮的電郵。但這個念頭,在啤酒進口後一刻,便煙消雲散。

在這麼悠閑的地方,喝著世上最好喝的啤酒,還怎會有心和萬多公里外的人吵架?

「你看,旁邊的人,有那個是黑莓、iphone連體的?入鄉隨俗吧。她說。

這天下午,我們非常悠閑的在這間酒吧喝酒。我和一兩老朋友聚過舊,也認識了幾位新朋友。我的iphone,也和我一起放假。

臨離開的時候,我在我們坐的位置,拍了一張照片。把這張相片當作公司電腦的桌面桌紙,然後戴上耳機,聽norah jones的come away with me。希望這會助我會回想起,這一刻的感覺吧。

那天晚飯後, 我們在昨天吃晚餐的餐廳附近,找到了這樣的一條小巷:

最前面的cafe,是delirium tremens啤酒的beer cafe,另一面的就是另一個品牌的beer cafe。再後面的,分別是專賣雞尾酒和威士忌的酒吧。裡面的裝璜,也是全部以啤酒為主題。下面就是其中一家酒吧天花板上的酒盤裝飾:

這條小巷,是喝酒愛好者的木人巷。

在這時候,她突突然決定干涉我的喝酒自由。最後我們只是在喝啤酒的店喝了一兩杯便離開。不過,在delirium tremens喝的這一杯啤酒,令我對這個品牌完全改觀。這杯新鮮的啤酒,在悉尼喝到的瓶裝貨色,根本就是天國與地獄的分別嘛。

這次在比利時,我終於試過真正的比利時啤酒是什麼的一回事。離開布魯塞爾那天,我已經期待著下次到比利時旅行了。等待著我的,是那間無比悠閑、寫意的酒吧,和那條未完成的木人巷。朋友們,我會再來的 :-)


tzigane | 20th Jun 2009, 15:58 | 09歐遊 | (61 Reads)

算起來,這次是我第五次遊倫敦了。

初訪倫敦,應該是七、八歲吧。倫敦的一切,在我那時候的眼中,都是那麼的新奇、有趣。

在大英博物館遊覽,就像是走進了indiana jones電影或者阿里巴巴那八十大盜的藏寶洞之中。星期六一大早跟著老爸去行portobello market,看完五花八門的古董、奇趣商品之後,在附近吃熱騰騰的薯仔,是我最美好的童年回憶之一。交通博物館有得看又有得玩的巴士、電車、火車,更令我萌生將來當巴士火車司機的志向。後來當上了電車男,相信也是這時候種下的因吧。

這次之後,我們往多倫多探親時,也偶有取道倫敦。重遊倫敦時,我一定會拉著老爸老媽到各間博物館、到portobello markets看古董等,但每次我也會發掘到新的新奇、有趣事物。就例如,老爸會帶我到古董拍賣行,讓我看看拍賣是什麼的一回事(當然,舉手的是他,不是我)。regent street的玩具店和carnaby street的球衣店,更是我最喜歡的商店。我那件購買的時候已經有十多年歷史的諾定咸森林歐冠奪標球衣(聽老媽說這件是超特價的貨品,我想應是積存多年的舊貨吧)和特別版世界盃足球,如果保留至今的話,應該也算是珍品了。

上一次往倫敦,是好幾年前的事了。那次我充當導遊,帶老友去了我最喜愛的博物館和商店,到west end看phantom of the opera和les miserables,去harrods看那些貴得離奇的高級商品和全無品味的裝修,和到唐人街那間以侍應惡形惡相聞名的老中餐廳吃飯。雖然這個倫敦和我兒時所見的已不盡相同,但我還覺得有很多新奇、有趣的事物,正等待著我去發掘。如果我所見的皮毛也是那麼的精彩,倫敦必然是個有深邃文化、值得細心欣賞的城市。

所以,這次重遊倫敦,我也有相當的期望。結了婚、變了老頭後再看倫敦,會有什麼的景象和感受?

 

這是她第一次遊倫敦,所以行程的第一天便是參觀海德公園、白金漢宮御林軍換班、piccadilly circus等例牌旅遊景點。一大早在海德公園散步的感覺著實不錯,但在悉尼住了那麼多年,在一望無際的公園散步早已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而那些遊客眾多的景點,就更是只需"到此一遊"。這天唯一的有趣新發現,就是在這裡的酒吧,找到一種她喜歡喝的酒:

cider在澳洲並不流行,但在倫敦就隨處都可以找得到。她喜歡喝cider,我要去酒吧就方便得多了。

第二天我去了老遠的st albans開會,留下她一個人在酒店附近的marylebone high street、oxford street和selfridges購物。麻煩的合作伙伴、無能的司機、感情用事的同僚,令我在鄉下地方擾攘了四小時才回到酒店。幸好她只有少量收獲,否則這會是非常令人不爽的一天。為了讓我脫離工作的心情,午飯後她便建議到大英博物館看看。

大英博物館,和我記憶中幾乎一模一樣。走進地面的展覽室,便看到小時候令我看得出神的巨大埃及石像、古亞述和巴比倫壁畫和古羅馬人像等藏品,還有lord elgin從雅典帶回國留作紀念的大理石。看到這裡,我突然在想,石棺一個,又沒有鬼吹燈那樣的機關,有什麼好看的?沿著elgin marbles看當中的畫像和故事,原來也不怎麼的有趣。

而嚷著要我介紹的她,究竟想聽到什麼的介紹?藏品旁邊的牌,不是已經寫得清清楚楚了嗎?阿述國的故事,我可以說給你聽,但埃及十三皇朝和十六皇朝的分別、外形相近但大小不同的古希臘陶罐有什麼值得欣賞之處等,都不是我能夠解答的問題了。

這時候,我腦海中泛起了一種以前從未有過的想法: 大英博物館,好鬼悶。

以前去大英博物館,我最少也要花大半天的時間。這一次,我們三時多進館,五點半不夠便已離開。記憶中的大英博物館還在,但我已失去了欣賞的興趣。

之後幾天,我們去了交通博物館和tate modern,感覺也是一模一樣:裡面的藏品還是一樣的有趣、精彩,但我已經失去了欣賞的興趣。在tate modern,我見到熟悉的picasso、jackson pollock、kandinsky和matisse,但也見到一段裸男在跳彈床、旁邊裸女不斷傻笑的短片,一段裸男向著那話兒不斷淋茄汁的短片,和一件由一輛爛車和一堆降落傘包組成的"藝術品"。她從tate modern走出來的時候對我說,裡面沒有一件她懂欣賞的藝術品。對我來說,雖不中,也不遠矣。

除了博物館之外,我們也去了幾個著名的購物區。她很喜歡knightsbridge的大百貨公司,與及kings road的大小商店。但我以前很喜歡的carnaby street,現在已變成了滿街國際連鎖店的購物街。唯一沒變的,是regent street的hamley玩具店。這裡不但玩具種類包羅萬有,in store theatre更是世界數一數二。我見過能夠和這裡相比的,就只有紐約第五街的fao schwarz。

 

雖然這次的倫敦之旅令我失望,但在我心目中,倫敦、紐約和東京,仍是全世界最有文化、最精彩的大都會。現在回想,五次以旅客的角度看倫敦,覺得悶也在所難免。

或者,當時應該找我那些絕不很熟、又有點令我覺得煩厭的當地朋友,看看九年後我們能否以比較文明的方式來交流。又或者,我應該強烈的要求她找她在倫敦的舊老闆。如果他看得起我的話,或者能夠為我帶來到倫敦和一流高手交手的機會。畢竟,他在我有興趣的行業,應該會有不錯的關系網。不過,雖然他在fb有提過一聚,只可惜她完全沒興趣。que sera, sera...

現在想起倫敦,我還會想到這次沒去的portobello market、和老爸去過的拍賣行、令她非常滿足的borough markets、還有我小時候最喜歡吃的火腿扒:

我在chelsea後街的一間小酒吧吃了這碟火腿扒,盛惠十磅。她邊吃著她的牛肉派,邊投訴我被人搵笨。但是,坐在我們旁邊的,是穿著新款jimmy choo的年輕美女、她有點像威廉王子的型仔弟弟,和很有紳士風格的老爸。坐在另一邊的,就是一班很有貴氣的中年男女,和兩個手挽hermes、有形有格的中女。在環境和人都這麼雅致的小酒吧,喝著新鮮的啤酒,吃我最喜歡的火腿扒。套用mastercard的說法,priceless :-)


tzigane | 13th Jun 2009, 14:40 | 隨筆 | (39 Reads)

近年的香港小姐選舉,一蟹不如一蟹。這幾天看到今年入圍的參選佳麗,才發現低處未算低。再過一兩年,港姐相信會跟隨大排檔、積極不干預等源自殖民地時代的香港特色,變成歷史陳蹟。

我這一代的少男,有幸在九十年代港姐中興時長大。我們都以為,假若將來有幸發大達,看港姐品味極佳的大劉就是我們的榜樣(當然,這是指九十年代的大劉,不是現在這個視增加世界人口為己任的大劉)。就算只是普通的有錢,又沒有大劉的霸氣,也可像賣床褥那位極瘦版標基屎(當年我們的英文可不太好)的有錢佬那樣,討個沒那麼出名的港姐冠軍當老婆。在我們幻想的人生中,香港美女佔了舉足輕重的位置。

但是,這一代的港姐,只會令香港少男對北上產生更大的憧憬。大家樂和大快活,又怎能和麻辣但引人入性的川蜀菜、優美但高傲的蘇杭美點相比?讓一眾參照涉谷街頭少女造型、一年四季露半球的靚模成為香港少男的目標,只會制造一代沉迷日本av的宅男。長此下去,香港男人和教育水平與收入也越來越高的香港美女,距離只會越來越遠。這樣的環境,也難怪會出現所謂港男、港女的現像了。

因此,為了香港的未來,港姐必需改革。童子軍叫人日行一善,以下的建議,就算是完成了我今天的配額吧。

 

冠軍獎金:一百萬美金

冠亞季軍獎金獎品的價值,就像以前獎門人的獎品一樣,都是由贊助商和電視台作出來充撐場面的。拿去折現的話,肯定和帳面價值差一大截。我相信,重賞之下,必有美女。而重賞也可以成為一個宣傳重點。上屆的獎金獎品,"總值"好像是五球左右。把冠軍獎金增至現金一百萬美金,亞季軍各增至二三十萬美金,再加上贊助商的獎品,肯定會從世界各地引來高水準的參賽者。

讓港姐們在互聯網表現出她們的美貌與智慧

港姐的定位,一直都是"美貌與智慧並重"。現有的選舉模式,實在和這個定位有相違背。就例如,現在的面試安排,讓未經包裝和訓練的參選者在接受面試前後被記者評頭品足,甚至作突發訪問。這樣又怎能讓她們突顯美貌與智慧的一面?把一班入圍佳麗送到外國當佈景板、在樣版戲般的環節演出,又和美麗和智慧有什麼關系?

我會建議tvb參考澳洲queensland旅遊局那個best job in the world的campaign:何不把第一回合的面試公開,讓參賽者在網上展示最好的一面,並讓潛在節目觀眾投票選出其中數位入圍佳麗?queensland旅遊局的做法,是由官方選十人,網民投票選一人,共十一人入圍。無線大可以自選十二位,留二至三個名額由網民投票產生。另外,也可以製造一些插件,讓參賽者放上網誌甚至fb拉票。網上投票期間,再找人往各大討論區推一推,肯定會成全城熱話。

轉型為reality tv show

老實說,我十多年沒看過港姐決賽了。一想起又是倒模般製作出來的綜藝節目,便令人提不起興趣。要令人提起興趣的話,我認為可以把港姐改為分開十集播放的reality tv show。而眾多reality tv show之中,我建議無線以英國版的the apprentice和澳洲版的next top model為藍本。

試想像一下:十五個靚女,在一間十幾房的豪宅同居(同居情況,當然會在節目中和網上播出)。她們每天都會參與各種活動和挑戰。這些活動可以包括歌舞、才藝表演等例牌環節,但我就會參考the apprentice的做法,讓佳麗參與一些推銷香港、表現自己怎樣美貌與智慧的商業活動。就例如,要佳麗分成三組,在赤臘角向遊客推銷香港遊套票。香港小姐的職責之一,是代表香港參與國際選美。在機場向剛從倫敦抵港的一家四口推銷迪士尼加大佛套票、鼓勵旅客在港消費,理應易如反掌。對嗎?

而評審就會根據每天的表現,淘汰一至兩位佳麗。部份節目中,還可能會出現無人被淘汰、敗部復活等狀況。這樣的節目,你說會不會比看司儀問樣版問題、千篇一律的歌舞表演過癮?

最重要的是,分開十集可以賣更多廣告,和帶來更多贊助與product placement的商機。對無線來說,這應是單穩賺的生意。

選一個有份量的主持人和評審班底

改變節目模式,當然也要換節目主持人。現在的主持人班底,有能力和份量去主持這個節目嗎?當然沒可能了。

澳洲版next top model的主持人,是老梅鐸兒子lachlan的老婆sarah o'hare。她曾是國際知名模特兒,外型一流、見過大場面又夠說服力,有資格教訓參賽者但又不會令參加者觀眾覺得煩厭,當這類節目的主持最適合不過。但我實在想不到有類似條件,又會肯主持電視節目的香港人。

因此,我建議引入外援。台灣的小S或者候佩岑,就是我心目中的最佳人選。她們都是美貌與智慧並重的華裔女人,更是超一流的節目主持人。語言方面,她們說普通話、佳麗們說廣東話就行了。既然香港的定位是國際城市,說多種語言也無妨,最好還有一點英文對話呢。況且,完全普通話對答的黑澀會、棒棒堂和康熙,香港電視迷還不是一樣看得過癮?

評審方面,也必需大換血。現在那些名流、社會賢達,還是比較適合參與歡樂滿東華。我們需要的,是有品味、又欣賞香港美女的男女。近年忙於傳宗接代的大劉,如果可以抽空參與的話,應是評審團名譽主席。李嘉欣的老公、張曼玉的男友(任選一個)、張柏芝的老公,都是必然正選。有品味但寧願通番或者北上的男人,絕不作考慮之列。

我想不到香港肯out自己是女同性戀、又有優良泡妞紀錄的女明星或者名人,但無論如何也要找一個來保持平衡。真的找不到的話,就往外國請外援吧。

除此之外,還要有數個民間評審。這些人必需能夠代表廣大香港人的品味,並在某個相關範疇有相當的水準。就例如,陶傑愛泡妞、又有點墨水,絕對有資格當評審。隨身必備單反、街頭商場game show拍攝經驗豐富、能夠在五十尺外看到裝假狗和瑕疵的龍友,也同樣的有資格。網民方面,我會邀請高登派出民選代表。如果選出的代表是深度宅男的話,更可助其入世,一舉兩得也。

 

無線,你看著收視率報告,和你那個失敗得徹底的競爭對手,難免會以為你是完美的。但你可不知道,收視率並不代表mindshare。你的mindshare正逐步下跌,而mindshare佔有率低的媒體,前景就好比沒有狗仔隊跟的明星。為了香港文化和香港少男的將來、請你務必考慮一下這個方案。其實,這個節目模式,同樣可以用於港男。而港男方面,你們的總經理更是絕佳的主持人。試想一下:陳總以他那深情的眼神看著四十二寸的胸肌的港男,告訴他是這一輪被淘汰的參賽者,二人繼而擁抱。這不是must see tv,是什麼?

p.s. 假如無線採用這個方案,又想感謝我的話,請留兩個評審的位置給我吧。我和我的老友都想為下一代做點什麼。選出香港年度第一美女這種為公益、為社會的事,我們樂意效勞 :-)


tzigane | 7th Jun 2009, 21:21 | 09歐遊 | (47 Reads)

過年後不久,我便開始考慮這個問題。以下是我的答案:

英國/倫敦:五天

因為訂了往希斯路的機票,所以倫敦必然是旅程的終點站。因為時間有限,加上在倫敦時要順便去開個會,所以這五天裡面有四天半都在倫敦。如果假期長一點的話,應會上蘇格蘭找老爸老媽的老友吧。

另外那半天,當然是去曼徹斯特朝聖了。就有如穆斯林往麥加,猶太人和信聖經的人往耶路撒冷,看曼聯的人到了英國,怎能不去奧脫福?

比利時/布魯塞爾:兩天

比利時沒有特別著名的旅遊點,但有全球最好的啤酒、waffle、青口和薯條......need i say more?要往比利時的話,從倫敦坐eurostar只需兩小時、交通四通八達的布魯塞爾,自然是最佳選擇。

意大利/威尼斯:一天

本來對這個城市的興趣不大,但這畢竟是入門歐洲旅行團的指定景點,從布魯塞爾也有航機直達。既然她未去過歐洲,帶她去看看也無妨。

意大利/博洛尼亞:兩天

來這個小城市,主要為了上一堂意大利烹飪課,學做真正的ragu和lasagne、清湯tortellini等pasta,與及試試最傳統的balsamic vinegar、mortadella和parmigiano reggiano。如果下一站是百分之一百是為我而設的話,這一站起碼有九成半是為她而設的。

意大利/羅馬:兩天

去羅馬,只有一個理由。

法國/阿爾薩斯:三天

從羅馬去阿爾薩斯的首府斯特拉斯堡要轉兩次火車,車程接近九小時。不過,等待著我們的,是一望無際的葡萄田,與及她最喜歡的alsatian wines和foie gras。為了這些,坐九小時的火車,也不算什麼了。

法國/巴黎:四天

去歐洲,怎能不去巴黎?

除此之外,我也和巴黎一間米芝蓮三星餐廳有個約會。世界最有水準的法國餐廳,會是什麼的一回事?吃過自有分曉。

 

澳洲沒有往歐洲的直航機。航程和轉機的時間,合共二十至二十二小時。把時差計算在內後,要花一天半在飛機上。在歐洲的時間總共十九天,加上在機上的一天半,和回來後還有兩天半的長週末,剛剛好是三星期。我的假期,就是這樣過的了。


tzigane | 7th Jun 2009, 14:13 | 生活筆記 | (35 Reads)

從倫敦回悉尼的機上,讀了alain de botton的近作the pleasures and sorrows of work。文中有關火箭工程師的一段,提到他在零七年往法屬圭亞那參觀火箭升空時,遇上了一位來自香港的女主播。他對女主播的形容,幾乎都符合了中文網絡上的港女。當中最精警的,是他在慶祝宴中和她的對話。以下是原文節錄:

The only person who seemed unable to join in the excitement was the Hong Kong television presenter, who sat glumly at a table pushing shrimp around her plate. She had found the launch a disappointment, she said, and, smiling weakly, added that she had now started her own countdown: to her return to her apartment overlooking Victoria Harbour. Her bitterness smacked of bruised egocentricity. The only topic she appeared comfortable with was mosquitoes. Though tales of the bites of others are usually no less wearing than those of their dreams, she boasted at length about how she had been devoured during the launch, and proceeded to show off her ankles, hopeful that the interest of so many minute beings might stand as a last, desperate proof of her continued magetism. I realised that it might be possible to feel jealous of a rocket.

這還是頭一次在英文媒體中看到形容港女的文字,在de botton的書中看到更是意想不到。看來港女這個概念早已跳出中文媒體了 emotion

書中沒提記者的名字,只說她是"one of its most prominent reporters"和"something of a household name in the city"。書中雖然有張她的相片,但相中人很小,看不清她的面龐。不知道這位讓de botton見識港女的主播究竟是誰?


tzigane | 15th May 2009, 21:42 | 生活筆記 | (31 Reads)

這幾天忙著準備放假的安排,才發現放假原來會製造不少的工作。每天晚上用來上網寫東西的時間,都在忙著訂這訂那。

不過,一切都已準備就緒。明天下午,我們就開始三星期的歐洲假期了。大學畢業後,我就未曾放過超過兩星期的假期。不知道三個星期不工作,會是什麼的感覺?

三個星期後再見emotion


tzigane | 10th May 2009, 20:44 | 談音樂 | (10 Reads)

今天看sydney morning herald的good weekend,發現原來以下的三首歌,靈感都來自同一個女人。

something - george harrison

layla - eric clapton

報導說,有一天她花了很多時間打扮,遲了很多才下樓。殊不知她在樓下見到eric clapton時,他拿起了結他,說要彈首新曲給她聽。這首歌,就是wonderful tonight。

這個女人,就是george harrison和eric clapton的前妻,六十年代英國名模pattie boyd。能夠令兩個男人,為她寫出三首經典名曲,這個搖滾樂的繆斯(muse)的吸引力,真是很厲害呢。


(圖片連結來自紐約時報)

 


tzigane | 4th May 2009, 21:59 | 隨筆 | (82 Reads)

說到世界觀,我想到一個電視節目,一本書,一個城市,和一個人。

 

yes, minister系列包括yes, minister和yes, prime minister兩套電視劇,是八十年代bbc的經典劇集之一。劇集的主角jim hacker是個有點小聰明,但沒什麼長處,也沒什麼殺傷力的英國政客。另一主角sir humphrey appleby, 就是jim所負責的部門的秘書長。他認為公務員才是政府機關的真正決策人,而jim這種政客就只不過是公務員系統的工具而已。劇集的內容,就圍繞著他倆和jim的秘書bernard woolley,在處理政治和行政問題時和其他部門、政客與甚至互相之間明爭暗鬥的種種趣事。

開始看這套電視劇,是因為初到澳洲時,英語水平和同學們還有一段距離。有見及此,老爸每晚都會拉著我看這套劇集,並要我以完全聽得懂裡面的笑話為目標。 一年過去,裡面的英文笑話我聽懂了大半,也從老爸口中得知故事中的歷史背景。越聽懂得多,就越覺得這套劇集精彩。但與此同時,我也發現,原來表面上的黑和白,都只是用來調出灰色的顏料。這個世界,比我想像中還要充滿著灰色。就以這一段短片為例:

同樣的問題,不同的問法,可以得出兩個全然不同但又不無道理的答案。同樣的事物,用不同的方法去解讀,也會得到全然不同的結論。

而我的週圍,就充滿了像sir humphrey口中的民調那樣、嘗試去引導我去作出某種結論的資訊。我可以把他人的想法照單全收,也可以為腦袋配上能夠助我聚焦的鏡片,解讀週圍的一切。

這塊鏡片,就是我的世界觀。

 

高中最後一年,我修讀一個題為utopia and dystopia的英國文學課程。課程的讀本之一,是george orwell的1984。

1984的世界,虛假,但真實。三大陣營、一連串的proxy wars、不斷改變的聯盟等等,和在新聞中看到的世界,是多麼的相似。doublethink,不就是人們互相奉承、背後互說是非的思考模式?中國政府的官方文稿,不就是newspeak?war is peace, freedom is slavery, ignorance is strength.....每看一段,都覺得有所得著。原來,轉個方向去看世界,竟然會變成這樣子。

最令我感興趣的,是禁書中提到, 1984中的世界,可能完全是假的。戰爭、三強鼎立等,都可能是政府宣傳機構的創作。就算是記憶中所存在的、眼中所見的,都可能只是特意做出的假象。誰知道世界究竟是怎樣的?

另外,newspeak從語言控制思想的方式,也令我很感興趣。我觀察過校內那些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同學之後,發現if something can't be said, it can't be thought這句話原來不無道理。語言能力,就像是人腦記憶模組的操作指令。不懂指令,又怎去操作?

看過1984後,我更覺世事無絕對。游走於灰色地帶,反而可以看得更多。但如果沒有表達複雜概念的語言能力的話,就會像newspeak那樣,慢慢變成腦殘了。

看世界,用的是眼睛;了解世情,用的是言語。字裡行間的nuance,實是無比重要。

 

大學時的冬天,我往加東度假途中,在紐約停留了幾天。

小時候每年都會去旅行,去過不少大城市。但高中和大學的暑假都在香港渡過,所以這次可算是我成年後第一次到海外旅遊。現在看紐約,才知道大城市原來是什麼的一回事:生活節奏極快,無論何時都充滿動力;除了是文化大熔爐之外,也能夠容納各種獨立生存的文化;但最重要的是,這裡充滿著肯拼又有實力的人。這個城市可能是全世界競爭最激烈的meritocracy。只有適者才能生存。

從當時還在的雙塔走到商業區,再坐地鐵到豪華、熱鬧的購物區,和儼然自成一角的舊唐人街,然後晚上到夜店聽精彩絕倫的音樂表演,我只覺原來我也只是個小鄉農。

在澳洲,看見悉尼人把其他城市的人說為鄉下人,墨爾本人說悉尼人多嘈雜無文化,我都一笑而之。你們這些鄉巴南蠻,連中環、旺角也未去過,還學人說什麼看多識廣?

去過紐約後,我才發現,世界,是這麼的大。我不能因為在鄉下有點小成而自滿,也要把眼光放遠一點、視野擴闊一點。在全球化的社會中,我將來的競爭對手,就是這班有料又臭串的人。

 

離開大學之後,我無意中加入了一間澳洲大企業。當時的上司,年輕時是個讀書不成的beach bum,終日以衝浪、泡妞、打架和隨處搞破壞為樂。他恃著是空手道黑帶、打架又有點心得,在海灘附近的酒吧當上了保安隊長。日復一日的打架、濫交、濫藥。海灘方圓十里的地方,就是他的世界。

直至有一天,他突然需要用點錢時,才發現銀行戶口幾乎長期只得個位數字,保安的薪金實在不夠用。幾經艱苦的看完了報紙、再和一班豬朋狗友商討的結果是,唯一能夠達到他的薪金要求,又會接納零學歷、無經驗的人的工作,是當兵。

因此,他加入了軍隊。一生人第一次離開了海灘。

軍訓的日子,是他自出娘胎以來,第一次過有紀律的生活。他當然有嘗試過反叛,但軍隊的教官,很快就為他打消了這個念頭。他發現,比他還要高的山,原來不只一座。但是,他也很快的發現,有紀律的生活,並不是那麼的難過。習慣了之後,他甚至覺得這樣的生活令他更強、更有力量。

完成軍訓後,他誤打誤撞的被派到負責通訊設備的軍團。由最古老的無線電系統,至到當時是新科技的流動通訊都有所涉獵。輾轉數年,他因為在工作上有小成,被升任為隊長。現在的他,已經從一班流氓的首領,變成了一班軍人的小頭目。

之後不久,他被調派到參與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的軍團,到一個內戰完結了不久的國家執行任務。在這裡,他看到人性最醜惡的一面:不能以言語形容的殘殺、暴行遺跡,有組織和系統的生理和心理虐待,與及完全褪下文明外表的各色人等。這是個只有適者才能生存的世界。

但 與此同時,他也遇上了各路欲在亂世中混水摸魚的英雄。從亞洲遠渡而來開荒的夜總會媽媽生,整天在抽神奇水煙的銀行經理,白天教貧民小孩踢足球的冷酷酒保,至到什麼都有得賣的貿易商人,都成了他的至交好友。他能夠轉行從商,並很快的做出成績,都有賴這些人的協助。之後,他一連升了幾次職。到我遇上他的時候,已是個小部門的主管了。

對一個中學只是勉強畢業、讀完mba後也弄不懂wacc、npv是什麼的人來說,能夠在大公司存活那麼久,還要升幾次職,實在非常難得。沒有學歷和瑰麗cvn的他,所能夠依賴的就只有在當兵時練就的紀律和組織能力,與及在海外那十多年間所累積的閱歷。

有一次,我和他溜到酒吧開每月long lunch例會時,他指向樓下的露天桌子,對我說:「你看,如果我當年沒有離開海灘當兵的話,我可能就是那些人其中之一。當然,這是假設,我有幸能活到這個年紀。」 

坐在那裡的,是一班四五十歲的中年男人。這些人身上的澳洲鄉下男三寶背心、短褲、人字拖,都明顯的有相當歷史。長年累月每天喝啤酒所形成的肚腩,已經呼之欲出。下午二時半,他們一邊喝著最便宜的啤酒,一邊高談闊論。

他說得沒錯,如果他留在海灘的話,他的世界觀就只會停留在海灘方圓十里的地方。在那個舒適的世界中,他沒有離開的理由。

但是,選擇了離開的他,眼前的世界一步一步的被擴張,同時也打開了一道一道的機會之門。和他共事那幾年,我親身感受到,他從這些奇特經歷中建立的世界觀,怎樣助他以意想不到的方法解決不少難題,在緊急關頭逢凶化吉。

而且,他也因此而有幸活到現在這個年紀。

 

腦中那塊助我看世界的鏡片,已經磨了十多年了。我希望,在有生之年,我會繼續不斷的磨它,好讓我繼續了解這個世界、解讀週圍的訊息。在這麼大的世界,如果不與時並進的話,怎能打開那一道道的機會之門?

還有就是,要繼續練字和學習新的用詞和用語,好讓我手寫我心。寫不出的話,又怎樣去想?

:)


tzigane | 24th Apr 2009, 04:39 | 生活筆記 | (52 Reads)

紐約時報幾天前報導,m&a界非常有名的律師行skadden, arps, slate, meagher and flom為了縮減開支,決定讓千多名associate選擇三三折支薪(折合約八萬美元)放假一年,並保證不會影響將來升職機會、也不會在放假期間被炒。而受訪的associate,就打算在這一年間到十至十五個地方旅遊,並在斯里蘭卡教僧侶英文,和把太陽能科技帶到喜馬拉雅山的偏遠地區。有機會的話,也會做一些pro bono的法律工作。

今日老友來郵告知,阿嫂將放半年無薪假,其間會到歐洲遊歷。他問我要不要找個機會回港小聚,一起重拾單身生活的樂趣。(hahahahaa)

駕車回家的時候,我在想,如果要放半年假,我會去那裡、做什麼?

去東京感受新宿涉谷的熱鬧,和青山中目黑的優雅品味?去京都吃最精致、巧手的日本料理,輕鬆散步走遍城中的古舊街道?去金澤、伊豆,放一個日式假期?還是冬天時去北海道,享受札幌的美食、定山溪的溫泉、小樽的寧靜美態?

等等,想去日本,隨時都可以去。放半年假的話,還是去遠一點比較好。或者,去完日本,然後去美國?先去西岸探親,喝老表的home brew、找堂妹帶我去蒲、探探可愛的舅父,再順便到矽谷試找工作,看看有沒有有趣的startup願意讓我掛單當廉價勞工,享受一下和創意爆燈的強者工作的樂趣。之後往紐約,好好的看一次moma和the met、在msg看knicks、去flushing吃記憶中好吃得令人感動的粉皮魚頭煲和油餅、往那些有型又有性格的bar和club享受紐約夜生活。噢,還可以順便找那位可愛的朋友,叫她請我喝上次喝不成的那杯酒呢。

既然已在東岸,就一定要往多倫多掃一掃外公外婆的墓,再找學者舅父舅母吃飯,看看這些年來有沒有變得聰明了一點點。雖然多倫多沒什麼有趣好玩之處,但還要要去一去的。

從yyz離開,下一站:希斯路。倫敦可以做的事太多,花一個月絕無問題,又可以隔個週末上奧脫福看球賽和看曼聯在倫敦的比賽。除此之外,也要找個機會到蘇格蘭,往愛丁堡走走,順便看看loch lomond。夏天在那裡skinny dip的那位朋友,不知身在何方?

坐eurostar過海之後, 便是戲肉所在了。在比利時尋訪chimay、piraat的產地,由法國的一邊吃喝至另一邊,到nou camp、santiago bernabeu、san siro看足球,在捷克喝全世界最好喝的pilsner,往auschwitz感受一下不可言喻的恐怖,坐船遊覽希臘各島、並到克里特島看knossos遺蹟,還有dusseldorf、stockholm、copenhagen、柏林(當然少不了bpo)、hvar、napoli、伊斯坦堡、愛沙尼亞的鄉郊、聖彼得堡的hermitage museum......另外還有djemaa el fna、埃及金字塔、petra等從歐洲去非常近的北非地點呢。

去過這些地方之後,也是時候回程了。回程我會取道杜拜,找我的親愛靚仔黑鬼小聚,也要那個掉下我不顧而去的多計矮仔總我作點補償。之後,再到香港,做在香港會做的事,然後才回澳洲。

想到這裡,我才發現原來想去但上面沒提及的地方,可能比有提及的還要多。中南美洲的teotihuacan、tiwanaku、往machu picchu的inca trail、buenos aires、里約熱內盧、patagonia等等,何時才有機會去?還有印度,這個離奇古怪、但有著獨特深厚文化的國度,一生人怎可不去一次?中國和亞洲地區的wishlist呢?半年的時間,實在少得可憐。

除此之外,就是錢的問題了。讓我像那些律師那樣放假期間三三折支薪的話,生活不成問題,但絕不夠去上面提到的地方、做所有想做的事。如果是無薪假期的話,就更沒可能了。學泡咖啡的時候,我和當導師的同事笑說,將來在旅途上需要盤川時,這一技應會派上用場。但以我的三腳貓技術和抽象派的latte art,在亞洲地區以外、對咖啡水準有要求的地方,有誰會請我當barista?

其實,我的朋友之中,不乏去過上面大部份地方的人。但他們都住在交通四通八達的地方,或者在全世界都有分店的公司工作。這樣才有條件五年橫跨五大洲、特地從倫敦往紐約送花給女友、與及煩惱著究竟往科西嘉島還是突尼西亞渡週末比較好玩。但住在距離大都市少則十小時、多則二十四小時機程的世界屁股(這是澳洲前首相說的),實在不可能過這樣的生活。

最理想的安排,應該是像monocle的壽哥那樣,隨心所欲的做一些不斷去旅行、去到邊住到邊的工作(欲知詳程,請聽三月份的monocle weekly)。但我等凡人,這樣的工作是沒份的了。唯一的辦法,還是努力工作,讓我離開世界屁股、多賺錢、也增加「自選放假」的條件。畢竟,被逼放假,就沒有這種心情了。

那個智者說得對:工作,是為了放假。想放假?努力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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